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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錯推給魔鬼,就算是魔鬼試探我們,終究是我們「自己」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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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漠甘泉0805
『我的恩典是夠你用的。』(林後十二章九節)
上帝在我受特殊試煉和痛苦的環境下將我最小的孩子取去;當我將孩子安放在墳墓裏,回到家中以後,我覺得我應該對弟兄姊妹們宣講一些試煉的意義。
我就選擇這個題目來作主日的信息;但是在我預備資料的時候,我發現我所要講的,連我自己也 不能相信;我就跪下來求上帝給我夠用的恩典。我這樣懇求了之後,張開眼睛來看見一幅彩色的經文-這幅經文,是前幾天我陪著孩子在遊憩所的時候,我的母親送 到家中來的;我雖然未曾看見過,卻曾聽見過我的僕人這樣告訴我,我也曾吩咐我的僕人將它掛在牆上。
在我回家以後,我也未曾去注意上面的字句;這時候,我仰起面來,拭乾了眼睛,幅上的字句吸引了我的注意:『我的恩典是夠你用的。』 『是』字是鮮綠色的,『我的』和『你』另是一種顏色。
這個信息立即進入了我的心內,責備我不該求上帝給我夠用的思典;因為上帝已經很清楚地告訴了我:『我恩典是夠你用的,你怎麼還來要求?只要起來相信,你就要發現這句話是多麼真實!』上帝已經用最簡易的字句告訴我們:『我的恩典是(不是將要或者也許)夠你用的。』
從那時候起,『我的』,『是』,『你』,都深深地刻上了我的心版;感謝上帝,從那天起,直 到現在,我天天活在這個信息的實現中。這次我所得到的功課,真願意別人也得到:總當將上帝的事實看為事實,千萬不要將事實當作希望、懇求;甚麼時候你相信 一個事實,你就會發現這個事實是有能力的。-韋迫伯魯(Prebendary H. W. Webb Pepl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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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我所要講的,連我自己也 不能相信」
有的時候,我們所講的,我們真的相信嗎?
要相信上帝所說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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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主同行0805
日日與主同行 8月5日 罪行的影響
人非單獨存在,而是與同處的團體息息相關的。有時一人成聖,眾人因之受福(
例如弗4:32說:「上帝因基督饒恕了你們」);有時則是一人犯罪,眾人因之受禍。
約書亞記中亞干事件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只因亞干一人犯罪,卻致使很多以色列人
戰死艾城(書7:5) ,而後來亞干偷竊的罪被挖掘出來後,又使他的整個家族受累而與
他一起毀滅(書7:24~25) 。這個事件,使我們更清楚看見,一人犯罪,受害者不只他
自己,就如同一人死亡,受影響的不只他一人一樣。
罪的起始於亞當,我今天是罪人,因為他先犯罪。即使我是世上唯一的罪人,周
圍的人仍要因我的罪而受苦。不僅如此,當我的主內弟兄姊妹越聖潔時,我的罪所加
諸於他們身上的痛苦就越大。因為我不是與世隔絕的基督徒,相反的,我是基督肢體
的一部份。當我犯罪時,我的罪行將致使身體的某部位發炎,而那些靠近我的細胞受
害就越大。所以聖經警告我要小心戒備「恐怕有毒根生出來擾亂…叫眾人沾染污穢」
(來12:15) 。保羅也警告我們,罪就好比麵酵,只有一點點就能使全團發起來(林前5:6)
我的言行對其他信徒影響極大,所以「各樣的惡事要禁戒不作」(帖前5:22),生
活要聖潔,不可有絲毫的曖昧不明。尤其,我不可重複耶羅波安的罪行,他「使以色
列人陷在罪裡」(王上14:16) 。最可悲的是他不了解罪行的傳染性,他不知道當他一
人犯罪,全國都會跟著他犯罪。
詩篇作者說:「保護你的是耶和華」。上帝保護的大能,給我很大的鼓舞,假如
祂是我的保護,祂必定會保護我不受他人所害,也不作危害他人的罪行。
「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
一同樂。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林前12: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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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的影響甚大,千萬要記得,為著愛的緣故,不要再犯罪(傷害我們所愛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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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命日糧0805-犯罪不要推給魔鬼!要自己承擔責任,甚至還會脫累其他人
※荒漠甘泉0805-要相信上帝所說的事實!
※日主同行0805-罪的影響甚大,千萬要記得,為著愛的緣故,不要再犯罪(傷害我們所愛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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