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5日 星期日

[筆記] 得力退修會心得筆記-婚姻的苦難

本篇文章原文是這篇,已由講員Jerry 老師修正整理,內容在此與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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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目的
-神設立婚姻,其中最重要的功課,是上帝要我們透過婚姻,學習忠誠。人不能對所看見的配偶忠誠,就無法對沒有看見的神忠誠(約壹四章廿節、何二章);所以主耶穌說,婚姻的原意是一夫一妻、一生一世(太十九章)。
-婚姻是在神面前的許諾,它是神與人之間盟約的表徵,因此神所配合的,人不能分開。
-上帝要透過婚姻拆毀與重建我們的生命,為的是要成就神在我們生命中美好的旨意,叫我們的生命得以完全,成為別人的祝福。(可二17
-在我們最軟弱的地方,為神打那美好的仗。

關於婚姻的一些是與非
-婚姻是不能被帶進天國的(太廿二:30);也就是說,婚姻沒有永恆的價值,所以它有可能成為我們的偶像,成為我們與神之間的攔阻。
-不是每個人都需要婚姻,保羅曾說: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聚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林前七32–33)。在過去,也有許多宣教士為異象放棄婚姻。
-神所配合的,不必然是人人稱羨的婚姻。中年喪偶、疾病打擊、貧窮挫折、孤單、沮喪等等也有出現在許多敬虔的家庭中。
-婚姻是「萬事都互相效力」的一部分,要叫愛神的人得益處。
-婚姻生活本質上是充滿衝突的,因為沒有兩個人的興趣、習慣、個性、看法、取捨是完全一樣的。神往往就是要藉着我們所深愛的,拆毀與重建我們的生命。
-婚姻是一扇門,門後是什麼,我們在推開之前都不會知道,所以婚姻的起點,就是在神在人面前所立的生死盟約。
-無論是結婚或是獨身,都是需要有所領受的(林前7:7)。結婚更需要從神而來的呼召,以履行婚約中的誓詞。
-婚約是超越一紙婚書。神所配合的婚盟,並不會因為法律上的條文改變而有所變更。

婚約
「在 神面前,我承諾,無論是順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貧窮、健康或疾病、快樂或憂愁,我將永遠在你身旁做你的丈夫/妻子。我承諾,我將毫無保留的愛你、以你為榮、尊敬你,盡我所能供應你的需要,在危難中,保護你,在憂傷中安慰你,與你在身心靈上共同成長,我承諾將對你永遠忠實,疼惜你,直到永永遠遠。」

夫妻之道
「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着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弗五章2126
此段經文的重心,乃在第一句: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保羅沒有說妻子要凡事聽從丈夫,他是說:「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這裏要注意的是,教會是如何順服基督?主耶穌從來都沒有對教會發出行政命令,所以保羅的意思,是在屬靈的層次上,丈夫是頭,也就是說,丈夫最重要的身分,是家庭中的祭司之職,他是太太屬靈的支柱,要以神的話語,讓妻子的生命變得更美麗。妻子的使命,乃是堅立丈夫屬靈支柱的身分。

離婚
當我們的弟兄或姐妹在考慮離婚時,我們第一個問題可以問他們的是:「上帝當初把他/她帶入你的生命中,是否祂弄錯了?」人若同意神為自己所配合的伴侶是有祂背後的美意在,人就可以用不同的觀點去看自己在婚姻中的問題。當初我們接受主的救恩,就是承認自己在罪中無能為力,需要神的恩典救贖。若我們在最私密的關係中跌倒,我們亦同樣可以(或必須)在最軟弱處經歷神的救恩。

疑問
問:姊妹們如果為家庭放棄事業,那麼生活重心就只有家裡,不像弟兄還有工作還有事業。要是有個萬一婚姻不幸福,那不就完了?
答:「不幸福」的定義因人而異,若幸福是從生活品質而來,「事業」的確是看來比較實在的保障。若幸福是從婚約誓詞的落實而來,幸福的保障,就是找到一位敬畏神,能與自己同負一軛的伴侶。當然,若姊妹堅持「萬一中年喪偶又沒有事業,那不就完了」,那麼獨身可能才是免除煩惱的唯一辦法。話說回來,中年喪偶的姊妹的確是有的,但她們的日子如何,力量也是如何,她們的生命見證了神的恩典總是夠用的。我們要常常問自己:「離開這個世界時,我們能帶走什麼?」如此,我們才會比較容易發現什麼是更重要的。金錢不是不重要,但最重要的是,我們要把最重要的事情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

問:女生結婚以家庭優先,之後很可能變成全職家庭主婦,那麼過去所學的又是為了什麼?
答:專業領域的訓練,其社會成本的確十分高昂,但每個人在學成後如何回饋社會,卻沒有一定的方式,全職家庭主婦也是可以回到職場上,關鍵是姊妹在個人的專業中有沒有一份使命感。關於浪費社會資源的議題,要注意的是:學校不是職業訓練所,教育的最終目的也不是培養社會工具。

問:既然關於婚姻的真理都在聖經中寫得那麼清楚,為何許多基督徒的情侶,最終還是會分手?
答:有一個撒種的出去撒種;撒的時候,有落在路旁的,飛鳥來喫盡了。有落在土淺石頭地上的;土既不深,發苗最快;日頭出來一曬,因為沒有根,就枯乾了。有落在荊棘裏的;荊棘長起來,把他擠住了。有落在好土裏的,就結實,有一百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三十倍的。(太十三38

總結
相遇:男女雙方可以有萬千理由相互吸引,其中的感覺難以言喻,稱為緣份,又作邂逅。
交往:兩人的生活開始有所交集,彼此的認識從邊際事物慢慢會進入心靈某處;隨著相處時的種種難忘經歷,兩人關係時進時退,或喜或悲。誠如相遇時的無法預期,情人也會有萬千分手的理由。交往時的衝突,實有助平伏熱戀時的情緒。在心靈恬靜時,雖然知道對方有許多「不過」、「但是」、「可惜」,若依然覺得對方是自己可以毫無保留的信賴與倚靠時,便是進入婚姻的時候。
婚姻:真正及真實地認識自己的伴侶,且不一定帶來愉快的經驗,但以「忠誠」為前題,面對各式各樣的「天哪」與「可惡」,透過生活中的磨合進入生命中的合一。

愛情總是先甜後苦,然而因著婚姻中的生死盟約與神的恩典,總會苦盡甘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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