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靈修
.出埃及05-摩西第一次去找法老,以色列人作工更苦
.約伯記22-友1以利法3度發言,不實指控都出現了
.路加福08-撒種比喻、隱藏必現、凡有多給凡無奪去、耶穌母親、斥責風浪、
趕鬼(群)入豬群、血漏女摸耶穌、使女孩復活
.哥林前09-使徒的權利、作工得工價、做什麼人做什麼人、攻克己身免得自己失去救恩
※凡有再得,凡無奪去(路加福音8:18
18 所以你們應當留心怎樣聽,因為凡是有的,還要給他;凡是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也要拿去。”
以前我覺得這句話很不仁慈,很霸道,很不諒解
今天我突然懂了!
換個角度來思考,就當作是「持家」或是「智慧」就好了
一個有智慧的人,他會維持住他有的,並且越來越多,因為他會去努力
一個沒智慧、懶散的人,他本來就沒了,當然會不斷失去,越來越少囉
一個懂得珍惜生命的人,他的生命會越來越豐盛,這就是「凡有的還要給他」
一個不懂珍惜生命的人,他的生命會越來越枯乾,這就是「凡沒有的連他個以為有的也要拿去」
這不是誰要給,誰要奪,而是他自己就是那個「給」或「奪」的人
一個人對自己負責不負責,帶出來的,就是這「有與沒有」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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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人受苦的安慰(約伯記22章)
這一章,再次看到約伯三友其一的指控,甚至加了很多不存在的罪名給約伯
今天很妙,讀到這裡,我突然有一種「好安慰人!」的感覺
約伯記的確是個義人在受苦的故事
但看這個故事不是要我們去說
「怎麼義人也會受苦?上帝你是不是弄錯了?還是其實他並不是義人?」
而是要如21章約伯所說
他承認同意上帝是公義的,但不代表這世上就沒有「享福的惡人」與「受苦的義人」
他自己就是其中的一個
但他依舊可以選擇不犯罪!
他的確是個受苦的義人,而這世上也有很多人和他一樣,甚至經歷其他人不了解的言語攻擊
所以,這部份,是很可以安慰人的
約伯記不是在和上帝吵「公義=現世報」,然後說上帝不公
而是在看義人在受苦的時候,他的回應與上帝的回應
上帝也眷顧約伯啊,只是不是用我們最直接期待的那種方法
很妙的看見,約伯記真是安慰人的一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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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西的失敗(出埃及記5章)
這又是今天才跑出來的心得
摩西受耶和華之命,去和法老說,容以色列人出去事奉神
結果不但沒有「成功」,反而加重了以色列人的苦工
如果故事只到這裡為止,那就會變成
1.有個人叫摩西,他自稱被聖靈感動,要去做一件事情
2.他去做了,結果不但沒有如他所說,反而害慘了大家
3.他自己也覺得「怎麼會這樣」地跑去找上帝理論
試想,這樣子的事情,要是發生在現代,會怎麼樣呢?
如果我們是那個人,我們會不會因此就覺得「上帝耍我」、「我不信了」?
如果我們是身旁的人,我們會不會因此覺得「你這假先知」、「冒用上帝的名!」?
雖然聖經的故事不是到處為止,但在我們身上的故事,我們永遠不知道到哪裡為止
所以,以後,在論斷人「冒著上帝的名」
或著是自己受聖靈感動去做一些事情,但卻遇到「失敗」的時候
記得想想摩西的經歷,然後,繼續等候上帝,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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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使人跌倒與做什麼人像什麼人(哥林多前書8~9)
8:13
# 所以,如果食物使我的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再吃肉,免得使我的弟兄跌倒了。
9:20
# 對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了要得著猶太人;對律法以下的人,雖然我自己不在律法之下,還是作了律法以下的人,為了要得著律法以下的人。
這是另一個心得,雖然我覺得這樣子解經與應用看起來很危險
不過....我還是想寫下來....(也許可以討論看看是不是我的想法有問題)
8章提到吃祭偶象的食物,保羅的結論是,如果這樣子的行曾會讓人跌倒,那就別做
9章提到做什麼人像什麼人,總要救些人
然後,我想到的是,「公司拜拜的點心能不能吃」這個問題
如果要說那是「祭偶象之物」,那就回到8章的問題,凡事都可行,重點在於有沒有人會跌倒
但是,我就是因為想到「跌倒」這件事,反而覺得,應該要吃耶!
我當然可以吃,也可以不吃
但是,我想到的是,如果我「不吃」,如果有非基督徒同事問起來時
我的回應,這到底是「做見證」,還是「叫人跌倒」呢?
我覺得是後者....
因為我知道大多數的人都覺得吃比較重要....
如果讓他們有個先入為主的印象「什麼?基督徒不能吃拜拜的東西?」
那豈不反而叫人跌倒,只看見律法,而失去了明白福音的機會?
我覺得這沒有絕對啦,自己有信心可以吃當然ok
不過也的確要注意有沒有讓其他人跌倒的可能
我的考量是這個,所以才會覺得,應該吃
然後再搭配第九章所說的「對律法以下的人,依舊作律法以下的人」
我覺得,這樣子應該是ok的
不知道這樣法有沒有問題就是了
如果有人覺得有問題,歡迎討論或是指正喔!
6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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