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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日與主同行》 05.18 負債的人
主啊!我當永遠記得:我的才能是我的債務,不是我的資產。當我把錢存入銀行時,那筆錢
不是銀行的資產,而是債務,因為那成為銀行欠我的錢。才幹正是如此,它是上帝所賜,所以它
不屬於我,而要用來服事上帝要我服事的人。
世俗的人對這道理往往不了解。當上帝賜福他們的事業時,他們卻自以為經營得法;當上帝
給他們健康時,他們歸功於善於照顧自己;當上帝給他們乖巧聽話的孩子時,他們又認為是自己
以身作則的結果。因此,即使他們具有種種優點,也要因這錯誤的觀念而敗了。
保羅曾經這麼說:「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林前4:7) 這是
我應當常常自問的好問題。假如上帝給我什麼特別的才能,我當首先了解這是上帝所賜,然後照
祂的旨意來使用-去鼓勵或幫助別人。在這個過程中,我所擁有的唯一資源是上帝的應允,保證
得到入永生的應允。除此以外,我的才幹、我的天賦,都是我對別人的義務。
保羅說「我……欠他們的債」(羅1:14),保羅的意思簡單明瞭,他認為他所有的一切,都是
他欠別人的債,所以他不敢把他的才學埋在地下。我也應當如此。因為要叫我的才能,像一顆樹
一樣地欣欣向榮,唯一的方法是把它拿來幫助別人。否則假如我把一切據為己有,則才能與我,
都將乾枯而死。這個世界之所以常令我們覺得死氣沉沉,其原因不是活動不夠多,而是人人刮
取、處處屯積所當成的。基督的王國正好相反,耶穌說:「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
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倒在你們懷裡。」(路6:38)這是我們基督徒的致富繁榮
之道。
「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
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1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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