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改變帶來醫治》這本書,然後在以下幾個主題上做了一些思考:
「捨己」、「界限」、「負責任」
然後....越想,我就越覺得....「捨己」,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
※捨己
簡單的說,就是放下自己的益處,去做些對他人有益的事情
※使命
簡單的說,就是我們活在這個世界上的目的或意義
※負責
簡單的說,就是對自己份內的事情,出錯不責怪別人,自己勇於承擔一切後果
※界線
界線可能比較難解釋
但,在這當中有個小概念是
1.我們要為我們自己的一切事情負責任(所以我們也需要負責管理與照顧好自己的生活)
2.我們對他人負責,也非為他人負責
(不為他人負責的意思是:讓他人自己去承擔自己的責任
對他人負責的意思是:我們在面對他人的時候,有盡到自己的本分-對他人而言,我們是負責任的)
而「界線」就在於我們與他人相處時,在互動上所訂定的合理的一條線
<例子1>
譬如A考試考不好所以心情不好,A對自己負責的態度是自己要處理自己的情緒
當A心情不好然後就去罵B的時候(都你啦,找我打整晚的電動害我沒唸書,所以今天考不好)
這就是A越界了,因為他要別人為他的考不好負責
但,相對的,對B而言
B對A負責的態度與行為可能是:
1.A在唸書時不吵他(不找他打電動)
2.知道A考不好心情不好時,不要嘲弄或激怒A
=>簡單的說就是A考不好這件事,沒有任何正當的理由可以責怪B說是B害的
如果B沒有對A負責,真的有影響到A考試這件事的話
那A就有權怪罪B,並且B就真的需要為A受自己影響而產生的不好的結果(考不好)負責了
而,在這當中,A與B之間互動的,關於責任歸屬的尺度,這就可以稱之為界線了
ㄝ....不知道這個例子大家看不看的懂
希望是個可以有解釋到的例子
<例子2>(書上的例子)
C的媽媽希望C感恩節的時候回家和家人一起過節
但C感恩節想和同學過,所以不想回家
但C又覺得他不回家,媽媽會難過
所以C覺得自己要很委屈地回家
C覺得,他回家就會使媽媽高興,他不回家就會使媽媽難過
而
這個認知,其實C已經是在「為媽媽的情緒負責」了
但媽媽的情緒應該是媽媽自己要負責與面對的才是
C這樣就不是「對媽媽負責」,因為C不讓媽媽為自己的情緒負責
反倒自己要為媽媽的情緒負責了
但C為媽媽的情緒負責的結果,就是他不能為自己的情緒負責(因為他覺得回家很委屈)
唉啊啊,扯遠了
總之呢,「界線」就是在說,我們與人要有適當的界線
如此,我們才能對自己負責,為自己負責,並且是「對他人負責」,而不是「為他人負責」
當每個人都可以為自己負責,而不為他人負責的時候
那麼,許多讓人聽起來很扯的「都是別人的錯」的推卸責任的話,就不會出現了。
OK,名詞介紹說完了
以下,正文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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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自己負責任」的這個主題,讓我思考了很多
想到當一個人越長大,越成熟
這個世界或是環境給了我們更多的自由、更多的選擇權
讓我們有權利去做更多的決定的時候
相對的,我們所需要付上的責任也就越多
小時候上課,因為課程都是學校排好了,所以如果考不好,也許我們還可以抱怨說
「這些課又我不喜歡」、「又不是我自己想去上這些課的」
可是,當我們越長大,越成熟
高中的時候我們可以選擇讀文組或讀理組
大學之後我們甚至可以自己選修自己想選的科目
這個時候若我們的成績再不理想
我們也就要自己為著這個「自己的選擇卻表現不佳」的結果負責了
也許還是會有人推說「老師教不好」、「考題出太偏」、「成績又不代表全部」
但....
也許這的確是個理由沒錯,但,縱使有再多的理由,我們仍然要學習為自己所造成的一切結果負責
越長大,越成熟
相對的就有越多的自由,也就需要付上越多的責任
當我們是個長大成熟的獨立個體的時候
我們要自己決定我們的工作,我們的事業,我們的婚姻,我們的生活
我們要自己對我們的工作,我們的事業,我們的婚姻,我們的生活負責
那個時候,要為我們負責的人,不再是別人
不再是爸爸媽媽,不再是學校的老師,不再是某個應該為我們計劃一切的人
而是我們自己了
也許很多人不想長大,因為當個小孩多幸福啊~要煩惱的事情很少
但,長大成熟是必然的,因為我們終究是個獨立的個體
只是,在我們還小的時候,許多方面的發展尚未健全
所以需要在許多的保護下去成長
但,這些保護是有限的,不會是永永遠遠的
所以,我們終究是會有著那「長大成熟,成為獨立個體」的一天
當我們擁有的自由越多,我們要為自己負上的責任也就越多
(這叫做「自由越大,責任越大」嗎:p)
負責,負責
負責又包含對自己負責與為自己負責....
為自己負責,是指自己願意承擔自己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而不埋怨別人
這也許還容易
但,突然間我發現,這下換「對自己負責」不容易了....
或著該說是「對他人負責」變得不容易了......
當我今天是公司的一個小小員工時,我需要對公司負責
(譬如準時上下班、認真工作、在計劃表之內交出應有的成果....等等)
當我今天當某個人的家教的時候,我需要對家教學生負責
(譬如認真備課,準時上下課,教學態度要認真)
當我今天身為一門課的助教的時候,我需要對助教的職分負責
(譬如認真改作業改考卷,提供office hour 幫助學生解決相關課業問題)
當我說我是這個國家的公民的時候,我需要對這個國家負責
(譬如至少盡納稅、服兵役、受國民教育等義務)
當我使用社會資源的時候,我需要對提供社會資源的團體負責
(譬如珍惜社會資源、適當的回饋)
甚至
當我為人子女的時候,我需要對父母負責
(譬如有感恩與孝敬父母的心)
當我為人先生或妻子的時候,我需要對我的配偶負責
(進入婚姻是「兩個人一起過生活」,怎樣才叫對自己的配偶負責因人而異
但不外乎是要忠於自己對方、看重對方等等的原則)
當我為人父母的時候,我需要對自己的孩子負責
(在孩子還不能照顧自己,還未長大成熟的時候,幫助他們成長與照顧他們)
......
甚至是
當我們擁有生命的時候,我需要對我的生命負責
(譬如找到自己的人生使命,然後去完成他)
在我們沒有還沒有責任的時候,我們不需要付什麼責任
但,當我們開始承擔責任的時候
我們不只是要對自己負責,為自己負責
我們也需要對他人負責(但不是為他人負責)
而....
當我們認真去想的時候,其實,我們要負上的責任,太多,太大了......
曾經,我以為捨己只是「放下自己的益處,看重與成就他人的益處」
但,我卻忽略了「責任」這一件事
關於「捨己」的部份,有一句話說的很好
『要先擁有自己,才能夠談捨己』
這句話的意思其實就是要「對自己負責」的意思
就像是如果是一個平凡人因為救人而犧牲性命,那也許大家會說他捨己
但,如果是一個欠債上千萬的人因為救人而犧牲性命
那,雖然他的確在「性命」這一點,是為人捨己沒錯
但,他卻也忽略了自己本身應盡的責任(欠債狀態的責任是還債)
那
他這個捨己,捨的就不只是自己的性命了
他同時還捨掉了他的債主的那一大筆呆帳
甚至他還捨棄了自己子女的平安或經濟自由(債主可能會向他兒女討債)
這....
如果我們的捨己,真的只是捨棄自己的益處,那是捨己沒錯
但,如果我們的捨己其實也捨棄了他人的權益
那,我們這到底叫做「捨自己」還是「捨別人」呢?
一個載滿乘客的公車司機,如果在他職勤的時候捨己性命去求人
那他捨的不只是自己的性命,同時還捨棄了車上其他乘客的性命
但,這樣叫做捨己嗎?
不!
如果這個稱為捨己的行為帶來的是更大的損失
那,可能就不會有人稱讚這個公車司機「捨己救人」
反而會覺得他失職害死了不少人了......
在思考「捨己」與「責任」的事上
經過我自己整理後的結語是:
「在『捨己』裡,有一個很重要的是要捨的是『自己』,而非『別人』
當我們的捨的是別人而不是自己的時候,那其實不叫捨己,這那叫不負責任!」
有捨己的心意是好的
但,如果捨己的行為卻同時也是個不負責任的行為
那,這不就只是「捨己,同時也是「不負責任」了
當我思想到自己所擁有的一些位分,再想到自己應盡的責任時
然後,再想到「捨己重要的是捨自己,而非捨別人」的時候
我突然就覺得
一個人要能夠忠於自己,忠於別人,然後又能做到捨己的行為,那真是太難了。
我們可以有捨己的心
但,不是我們不願意為某個人捨己
而是我們知道,我們所要捨的,不只是自己,同時還有著許許多多應盡的責任
所以....突然之間,捨己,不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
聖經上說「愛弟兄,為你的弟兄捨命」
聖經上說「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更大的了」
是的,聖經上強調捨命的愛
神愛世人的愛,耶穌愛你的愛,就是這一份捨己與捨命的愛
但,在捨己的同時,我們不能夠對自己不負責任啊
如果我們沒有先擁有自己,那我們捨的不是自己,而是別人啊!
就像是耶穌好了
耶穌的確有治病與趕鬼的能力與權柄,也的確有很多人需要他
但,如果耶穌為這些需要他的人捨己,花了自己一輩子的時間
而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完成被釘十字架的使命的話
那,這個的後果可就嚴重了
對,他的確捨己使命救了不少人
但,他同時也因為未盡自己的使命而害著所有的都無法得著拯救!
所以,耶穌雖然強調捨己,但他也是有智慧與忠於自己的捨己
耶穌並沒有因為「捨己」而不忠於自己或著是失職!
如果一個病人來找耶穌,責怪耶穌說
「你忙於做自己的事(預備上十字架),而不醫治他的病症,這一點都不是捨己的表現!」
這個指責或控告,成立嗎?
不,不成立
因為耶穌他需要先對自己負責!
『我們需要先對自己負責,要先能忠於自己,才算是擁有自己
也唯有當我們先擁有自己的時候,我們才能談捨己
我們才能捨己捨的真的只是捨自己,而非也捨了他人的權益』
所以,在捨己的事上,很重要的一件事是
我們要先知道自己的使命
我們需要能夠忠於自己
如果
我們不知道自己人生的目的與使命就輕易的捨己或著犧牲生命
那,這是不是其實也是個「不負責任」的行為呢?
突然之間,捨己變成了一個嚴重與困難的字眼
耶穌鼓勵我們要有一顆捨己的心
但,卻也要求我們對自己負責
我想到保羅
因著保羅領受神的呼召,所以保羅忠於自己向外邦人的責任
為外邦人捨己
所以保羅終生未娶
當然,保羅終生未娶的原因是什麼我不清楚(或著可以簡單地說沒有呼召)
但,當我想到婚姻是「兩人聯合,合為一體」的時候
我就會想到,如果保羅進入婚姻
那他就不只是要「忠於傳福音的使命」
他同時也需要「忠於自己的妻子」了
而,如果在這樣子的情況下,保羅有殉道的需要(並且可以選擇)
那,如果保羅的殉道行為
一方面忠於傳福音的使命,另一方面卻不忠於自己的妻子(沒對妻子負責)
那,這豈不就是兩難了嗎?
進入愛情,進入婚姻,是「兩人聯合,合為一體」的概念
兩個人的生命應該就是一體的
是需要互相顧慮到的
如果我們有了自己的人生使命,那我們就需要對自己的人生使命負責
這個時候,3M的第二M(Mission) 真的就變成非常的重要了!
因為,如果兩個人的人生使命不一樣,那兩個人怎麼合而為一呢?
如果兩個人的「忠於彼此」不一樣,那兩個人怎麼又忠於自己又忠於對方呢?
所以啊....
捨己,真的不容易呢
忠於自己,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呢
並且,愛情的尋求,3M中的第2M的Mission ,也是相當重要的呢
嗯
這算是自己的一份還蠻震憾的心得
我想,我會先好好收起「捨己」這個字眼
這不代表我就失去了「捨己」的心志
而是,我更明白了捨己的意義與要付上的代價
然後,我會在每次提捨己的時候,更慎重地思考捨己的代價
然後,盡我所能的,忠於自己,並且,也能夠為人捨己。
但
無論如何,最重要的,仍然是「捨己的心意」
願
我那份「願意為人捨己的心」
不會因為更深入的認識到了「捨己」的本質而因此就退縮了。
禱告,奉耶穌的名,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