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樂與喜樂
我不應該視快樂如魔鬼而排斥它,但是我要注意只尋求聖經所說的快樂,而
不追求世俗的逸樂。按照世界的定義,只要是有趣的娛樂,上自欣賞貝多芬的奏
嗚曲,下到觀看色情節目,都是快樂。而聖經的定義,則必須是因幫助別人進步
所帶來的滿足感,才是快樂。
耶穌基督就曾經歷過這種快樂。希伯來書說:「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
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來12:2)耶穌的喜樂不是因為別人為祂做了
什麼,而是因為祂為別人做了什麼。世間的逸樂是敗壞而無益的,因為它不長
久,而又不帶給人希望。但是聖經的喜樂是永不止息的,因為它所成就的善德,
有如石入池塘,餘波燙溠,久久不絕。逸樂只能提供對殘酷現實的暫時麻醉,然
而喜樂卻可使一個人永遠和諧安詳。
要求得聖經的喜樂,其秘訣在效法基督。羅馬書說:「基督不求自己的喜
悅」(羅15:1~3)但是在神奇妙的方程式中,基督要使別人喜樂的原意,卻產生
了給自己帶來喜樂的結果,因為當祂「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了
(賽53:11)。假如我只關心自己的靈命成長,只追求我一味的閉門靈修,只討
好上帝對我一人的喜樂,這種做法實在是很危險的。要想在主裡日日成長的唯
一途徑乃是幫助別人。一個基督徒如果忘了助人自助的屬靈原則,即使他再虔
誠,也可能落到被神遺棄的地步。因為只有當上帝在我身上看到耶穌那種捨己的
精神時,我才能真正討祂在馬太福音中所表示的歡喜:「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
悅的」(太3:17)
『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5:15)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