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靈修學》從「聖潔」的角度來看待婚姻
『如果神設立婚姻的目的,為的是要讓我們更聖潔,更甚於讓我們更快樂呢?』
("What if God designed Marriage to make us holy more than to make us happy?")
『如果你想自由服事耶穌,就保持單身。
不過,如果你想更像耶穌,那我想不出比結婚更好的方法。』《婚姻靈修學P.024》
如果你對婚姻有所期待,同時又看重聖潔,期待自己的生命可以更像耶穌
那麼,相信這本書可以為你提供非常棒的洞見
PS:摘錄下來的書記句子都是try 認為很棒的內容
灰色的字為try 自己的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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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靈修學》Ch.02 在婚姻中遇見神
~婚姻的比喻教我們認識神~
●內容摘要
上帝看待他的子民,是以丈夫對妻子的角度,而非主人對僕人的角度
體認婚姻中的愛,可以幫助我們探索上帝對我們的心意
以宣告並體現神的和好職份為目標來建立婚姻,會是最好的動機
因為婚約中的「堅持到底」,傳遞的亦是一個上帝永不放棄祂的兒女的訊息
如果我們在婚姻中放棄了婚約,又怎麼和人傳遞神與人和好的消息呢?
如果我們是為了在婚姻裡體(會)(表)現上帝的愛而結婚,而非因為個人的快樂而結婚
那麼,我們的婚姻所將呈現的是上帝如何以「永不放棄」之姿在愛祂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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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綱要
.引言
.神聖的羅曼史 (上帝看我們如妻子而非僕人)
.和好的信息
.什麼事讓神歡喜?(以討神喜悅為最高的行事動機)
.雷電交加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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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幾乎沒有什麼生命事實,比配合神孕育新生命更令人興奮了。
.在婚姻經歷中,與神合作將孩子帶到世間這件事,對基督徒而言應該是別具意義的
(這也是難以懷孕的夫妻之所以如此傷心的主要原因)
從沒想過養育孩子這件事和「與神合作」有關
被這麼一說,還真的覺得這的確是一件會讓人感到很興奮的事情呢!
.整本聖經有一道相當清晰的脈絡,將神與祂子民的關係比喻為婚姻。
在本章中,我們將探討這些比喻如何藉著婚姻生活的點滴幫助我們更認識神。
<神聖的羅曼史>
※先知何西阿帶領我們體悟一件驚人的事實-神看待祂的子民有如丈夫看待妻子:
「耶和華說:『那日你必稱呼我伊施(註:就是『我夫』的意思),
不再稱呼我巴力(註:就是『我主』的意思)。…
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何二16、19前半)
仔細想想「丈夫」與「主人」的不同-以及他們在你腦海浮現出的模樣。
神期待我們順服祂乃是出自於愛與親暱,而非恐懼;祂要我們忠於這份神-人關係,
而非盲從一套律例典章。丈夫對他的妻子懷有一份主人對僕人所欠缺的真摯熱情。」
你怎麼看待神-是主人還是丈夫?
第一次讀到這段真的有非常大的震撼!
雖然新約裡也有用婚姻裡丈夫為妻子捨己的愛來形容上帝對我們的愛
但,這「丈夫與妻子」和「主人與僕人」的對比,真的非常強烈!
.在這個熙熙攘攘的世界裡,人們往往匆忙得察覺不出我們的存在,
而神卻疼愛我們。祂那超凡的心因我們為之屏息。
.[試著在婚姻生活中追求屬靈層面的體悟]
神道成肉身,為的是讓我們能認識祂;
同樣的道理,神創造婚姻,也絕非僅只於為我們提供生養後代的美好途徑,
或建立有益於人類穩定之社會結構。
祂將婚姻擺在世間,作為另一式標記祂永恆、屬靈的存在之指標。
.藉著容易讓人明白的男女關係,婚姻的象徵意涵能勾喚出無限的意涵。
而只有在我們運用婚姻探索神的時候,這些意涵才會油然浮現。
若將眼光囿限於配偶的不足與缺陷,
我們將錯失婚姻的神聖奧祕,以及它預備授與我們的功課。
<和好的信息>
.聖潔之處,是神向祂子民彰顯的地方,「人類在那裡以愛相遇。」
.儘管對婚姻生活是否為次等生活抱持暖昧的立場,
但早期教父至少肯定和好的比喻是婚姻的最高目的,
它指向了基督與教會的結合。
.早期基督教思想家奧古斯丁(西元354~430年)指出了結婚的三個好處:
生育、忠貞與聖禮誓約,而且他明白指出這三種益處以誓約為首。
.光是「堅持到底」本身便意義非凡。
.認清我們為何結婚並堅守婚姻乃是至關重要的事。
是啊,我們是為何而要結婚?又是為何而要堅守婚姻呢?
如果我們無法回答,那我們又怎麼可能堅守得下去呢?
.我們看待婚姻是以神為中心還是以人為中心?
若以人為中心,則屬世的慰藉、渴望與期待的滿足,將成為婚姻維繫的先決條件。
若以神為中心,婚姻維繫的出發點則在於榮耀神,並向這個墮落的世界指出與人和好的造物主。
<什麼事讓神歡喜?>
.當一件事成為我們一切行為背後的動力,它便牽引著我們的每一個決定。
保羅在此處毫不含糊地指出:我們採取任何行動之前首先要問的是:「這是否能得耶穌喜悅?」
.婚姻的首要目的-它超越了快樂、性生活、傳宗接代、牽手相伴、相互關照與供應-
乃是要得主的喜悅。
它以全然無私的生活向我們提出挑戰:我們要以「什麼事讓神歡喜?」來取代「什麼事讓我高興?」
不只是婚姻,生活中的每件事,我們都應該如此問
以「什麼事讓神歡喜?」來取代「什麼事讓我高興?」
.基督事工的核心本質就是神人和好的事工,祂讓我們再次與神交通。
而回應於此,我們也要勸人與神和好。
巴列特(C. K. Barrett) 將和好定義為「結束敵對關係,並以善意與和平取而代之。」
.如果我的生命動力正符合保羅所說的,我將定意經營婚姻,使它成為和好職份的強化劑-
一個體現和好真理的婚姻,以夫妻的關係彰顯饒恕、無私與犧牲。
.我最不希望讓這個世界看到的是:
我終究決定不再去愛一個人、我拒絕繼續服事這個人,或是對於許多年前許下的諾言爽約了;
而這卻是今天許多基督徒在行動中所傳遞給世人的信息。
這一段非常警惕人啊,我們所傳遞給別人的信息,是否真的如此糟糕呢?
.如果我的孩子看我信口開河、言而無信,我又該如何堅定不移地告訴他們關於神和好的應許?
他們或許能克服這一層人性的失敗,然而即便如此,我呈現給孩子的卻是福音絆腳石,而非踏腳石。
我們希望成為孩子們的福音絆腳石,還是踏腳石呢?
.我維繫婚姻的首要原因乃在於這是我身為基督徒的責任。
如果我的生命以向世人傳講神的福音為出發點,那麼我不想做任何有違福音的事。
當我自己企圖終結一份關係時,又如何能宣告和好的信息?
<雷電交加時>
.基督徒婚姻仍會遇見雷電交加的時候-性的誘惑、溝通問題、灰心挫折、彼此的期望落空-然而當婚姻首先浸潤在得主喜悅的堅定委身之中,閃電就沒有機會帶來婚姻大火。
.如果我為了快樂而結婚,而我的快樂因著某種原因消褪了,那麼只要星星之火,便足以吞噬我的整座感情森林。
然而,我若以宣告並體現神的和好職份為目標,我將不受雷火侵害。
這個動機真的很棒!
.操練婚姻的屬靈紀律,意味著我得將自己與神的關係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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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與討論※
.養兒育女對你而言的意思是什麼?你覺得養兒育女這件事,可以如何幫助我們更認識神?
.我們怎麼看待神?主人?丈夫?朋友?君王?
這些不同的形象帶給我們對神有哪些不同層面的認識?
.我們期待在婚姻中,將我們的眼光定睛於何處?
是上帝的愛的彰顯?是配偶身上的神性?還是配偶或自己的不足與缺陷?
你覺得怎樣的眼光於你有益呢?
.我們為何想要結婚?
.我們看待婚姻是以神為中心還是以人為中心?
你覺得什麼是「以神為中心的婚姻」?
.我們是否常願意用「什麼事讓神歡喜?」來取代「什麼事讓我高興?」
.我們的「基督徒行動」讓人看見什麼?
是「堅持到底」的信念,還是「挫敗退縮」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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