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30日 星期四

[書記] 《婚姻靈修學》 Ch.03 學習去愛

《婚姻靈修學》從「聖潔」的角度來看待婚姻
『如果神設立婚姻的目的,為的是要讓我們更聖潔,更甚於讓我們更快樂呢?』
("What if God designed Marriage to make us holy more than to make us happy?")

『如果你想自由服事耶穌,就保持單身。
 不過,如果你想更像耶穌,那我想不出比結婚更好的方法。』《婚姻靈修學P.024》

如果你對婚姻有所期待,同時又看重聖潔,期待自己的生命可以更像耶穌
那麼,相信這本書可以為你提供非常棒的洞見

PS:摘錄下來的書記句子都是try 認為很棒的內容
  灰色的字為try 自己的補充

=========================================

§《婚姻靈修學》Ch.03 學習去愛
            ~姻姻授與我們愛的功課~

●內容摘要

和有缺陷的人比起來,愛神很容易,因為祂零錯誤,零缺點
但以有罪的人為起點,愛神怎麼可能?祂無限,我們有限;祂全能,我們卻充滿軟弱與不足
如果我們不能去愛我們所看得見的人(配偶),又怎麼可能真的愛神呢?
婚姻提供了我們一個不得不去愛的情境。
一旦我們進入婚姻關係,我們就無法只愛神而不去愛自己的配偶。
要完全的愛自己的伴侶並不容易,但這亦正是婚姻存在的目的之一-教導我們愛的功課。

----------------------------------------

●章節綱要

.引言
.神聖的歡愉-花心思使另一半快樂
.學習去愛

----------------------------------------

<引言>

.婚姻要求我們對配偶付出徹底委身的愛-愛他/她原原本本的樣子,
 同時渴望他/她活出更美的自己。
 每一樁婚姻都有兩種發展的可能性,
 它不是榮耀了雙方,就是貶抑了彼此。
              艾倫德&朗文(Dan Allender and Tremper Longman III)

.婚姻可以是愛的健身房,它鍛鍊我們去體驗神的愛,並傳達神的愛。

.藉著珍愛配偶,我們表達了對神的幾分愛意。

.我們永遠不可能愛一個人「太深」。真正的問題往往是我們愛神過於膚淺。
 而問題的解決之道不在於澆熄對某一個人的愛,乃在於滋長內心對神的傾慕

.婚姻所營造的生活情境給予這份愛一項最大的考驗。
 問題是,這種愛並非人與生俱來。凱瑟琳.安.波特寫道:
 「愛需要學習,而且是永無止盡地學習。
  恨則不須經人指點,寫只消一點激惹就能爆發。」

.一個聲稱:「我從來未曾愛過你」的男人,其實是在說:「我從未活得像個基督徒。」
 我們好好地愛一個人,就能討神歡心。這個道理並不難懂。
 要贏得我好感的最佳途徑就是善待我的孩子。
 事實上,所有基督徒都是神的孩子;
 藉著愛他人,我們讓天上的父滿心歡喜。

※流浪漢事工的提醒
.你能舒舒服服坐在家裡的電腦前從事自己享受的工作時,被神「使用」並不難。
 你有配備齊全的飯店可以下榻,有飛機代步帶你到全國各地,這樣的服事算不上犧牲。

.基督教之愛真正的展現乃在於愛那不可愛的人。

.就某方面來說,(和流浪漢相比)愛神比較容易,因為祂沒有令人作噁的體臭。
 神沒有口臭,神不會以惡報善,神不會惡言辱罵。在這個層面上,愛神是容易的。

.我們一旦進入婚姻關係,就無法只愛神而不愛自己的伴侶。

.離婚意味著我們無法在耶穌的吩咐上堅持到底。
 這是在聽從耶穌的呼召上半途而廢。

.愛自己的伴侶有時候確實不容易,但這正是婚姻存在的理由-它教導我們愛的功課。

.讓你的婚姻關係延展、擴充你愛人的能力-讓它教你活出基督徒的生命。
 讓婚姻成為愛的練習場,你可以在其中學習接受並且服事另一個人
 我還要請求你別將這樣的「愛」限定在禱告、教導和勸戒等「屬靈」的事上;
 因為愛的體驗也包括在非常「屬世」的層面上取悅彼此。


<神聖的歡愉-花心思使另一半快樂>

※儘管古時神呼召以色列男丁披甲征戰,然而祂卻開了一個特例。
 這記載在申命記裡面:「新娶妻之人不可從軍出征,也不可託他辦理什麼公事。
 可以在家清閒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申24:5)。
 …(略)…
 這難道意味著,假如我的妻子不快樂,我就虧欠了神?

聖經沒說婚姻是為了要「使自己快樂」,但這裡卻提到要「使對方快樂」!


.每個結婚的人都應該花一些時間與心思為自己的伴侶帶來歡樂,
 並藉此頌揚帶給配偶快樂就能討神歡心的深邃真理。

.隨著社會結構日益瓦解,人們越來越執迷於為自己設想、為自己堅持、為自己爭取利益。

就在這個社會成為自我照顧專家的同時,我們似乎失落了關懷他人的藝術。
 犧牲一詞蒙上了負面色彩,今天的人寧願當個自私的人,也不願意成為一個「相互依賴」者。
 然而聖經卻告訴我們:「要讓你的妻子快樂。天天犧牲你自己。
            只有當你捨去生命時,才能真正找到它。」

人們單身越久,就越習慣為自己而活,就越習慣只為自己而活。
也就會越來越失去愛人的能力,這是相當嚴重的事情。


※布萊迪牧師為愛放棄夢想中的服事的故事

.「我可以說我要向另一個文化族群談道;然而如果我真的如此熱愛這樣的事工,
  那麼我早該帶著妻小搬過去那裡了。」

.在妻子特別需要幫助與呵護的時候加倍疼愛她,也一樣能蒙神悅納。
 在必要的時候留守家中照顧妻子,與單身的時候離家傳道,同樣都是「基督徒的服事」。

.布萊迪堅稱:「以愛他人之名來迴避善待妻子和孩子的責任,是一種假冒為善。」

以愛他人之名、以服事神之名,來逃避各式各樣的自己的責任,都是一種假冒為善。


<學習去愛>

※一個非常精彩的,從專橫霸道的丈夫變成謙卑服事的丈夫的故事
故事連結:http://lalatry.blogspot.tw/2014/01/SacredMarrageStory01.html

.對於這個嬰兒的死和妻子的冷漠,我可以憤恨不平地大肆宣洩,讓我的家人活得更悲慘;
 或著,我可以學習愛他們,使他們活得更好。
 我必須下決定。
 答案其實很清楚。
 望著躺在懷裡弱小無助、早已斷氣的嬰兒,我在剎那間了然於心。
 在那關鍵的片刻,因著神的恩典,我選擇踏上那條費力、平凡而容易令人氣餒的路-試著學習善待家人。

.在這些苦難當中,我發現停止傷害並學習去愛的惟一途徑,就是親身承受苦難,
 並無時無刻努力抗拒我的憤怒、怨懣、輕蔑、嫉妒、情慾、驕傲,和其他許許多多的惡念。

.面對嚴厲的評斷,我不再自我防禦,因為真正重要的事不是據理力爭或保持美好形象,而是去愛。

.所有女性都體驗到這樣的傷痛,它來自於女性的生理特質,與為人母親的角色-
 撫育子女的責任不僅是她肩頭的重擔,更讓她不得不在經濟與精神層面上依賴丈夫的支持與供應;
 它來自於她深愛著丈夫兒女,卻無法保護他們不受傷害的無助感
 它來自於一個可悲的事實,也就是在這個社會上,即使最貞潔的婦女,都難逃男人淫穢的眼光、評論與侵犯的威脅;
 它來自於一般人仍然將婦女視為愚蠢、善變而迷信的化身,沒有什麼價值,也不值得尊敬…

 女性…所承受的這些傷痛,遠比我們男人所想像的來得多、來得深。

 她所面對的問題,大多不是可以解決的問題,而是她每天生活的一部分


※我的一位朋友在結束一天忙碌的工作之後,聽見妻子連連抱怨著噪音、煩惱與做不完的家事,
 他粗聲粗氣地回答:「妳要不要我留在家裡做家事,讓妳去上班?」
 你知道這句話的意思:他無法解決她的問題。然而她究竟期望他怎麼做呢?
 讓我告訴你:
 她期望得到他的傾聽、了解,與感同身受
 她需要他向她表示儘管她面對許多煩惱、儘管她疲憊不堪、無暇妝扮、他仍然愛她
 讓她知道她受苦,他也跟著傷心;如果可以,他將為她改變這一切。



.照顧重症疲患是一件相當艱鉅的任務,然而,約翰將它當作一個「讓她知道我有多麼愛她」的機會。

.就在他們成為彼此最親密的知己,就在他在真愛中發現生命更深邃、豐富的意義之後,
 他必須與妻子道別。
 而其中的甘甜,則源自於一份不平凡的愛。
 憶及此愛,他知道自己經歷了多數人渴望擁有卻無法獲得的體驗-真摰而深入靈魂核心的相伴相隨。

※我認為丈夫若要與妻子培養深厚的感情,他必須具備以下美德:耐心、傾聽、謙卑、服事,以及忠實、溫柔的愛。
 思想一下這些德性。很多時候,神在與我們的互重中都表現得宛如女性-我期望這麼說不至於太極端。
 
 女性能迸發不可思議的生命力,讓身為男性的我們望而生畏,甚或恐懼戰驚。
 然而她的愛卻流露得靜默、悄然;她說話宛如耳語呢喃,
 而男人則必須屏氣凝神,才能聽見她愛的言語,也才能了解她。

 神不也是如此嗎?
 祂不也在多數人生命中輕聲細語嗎?我們若不仔細聽聽,不斷嘗試,
 便會錯過神聖之愛的微聲低吟,不是嗎?
 真正愛一個女人並接受她愛的回應所必須具備的美德:傾聽、耐心、謙卑、服事與忠誠的愛,
 這些正是我們愛神並感受祂的愛所必備的美德。
 正如我們不可能在女性面前作威作福而期望了解她、與她更親近,我們也不可能擺出高姿態來認識神、親近神。

 我們不可能以命令的方式強索女性或神的愛。
 我們得耐心等候。
 女人的心會因男人謙卑承認自己的脆弱而軟化
 同樣的道理,神也在我們謙卑承認自己的軟弱時,最顯出溫柔、慈憐。


請捫心自問:你怎麼可能愛神?
 祂是靈,你則拖著血肉之軀。
 祂是永恆,你的生命有限。
 祂聖潔、完美、毫無罪惡,而你和我一樣,一身是罪。

 與「人去愛神」相比,男人去愛女人,或女人去愛男人,可算不上太大的挑戰。

.我們必須跳脫自我,因為事實是我們並不完整。
 
.婚姻告訴我們,這個世上不只有我自己;它要我們向另一個人退讓,
 同時也讓我們在這個人身上發現喜樂、歡愉,甚至狂喜。
 
.基督教之美在於學習去愛,
 而幾乎沒有任何生活情境比婚姻更能成為愛的試金石。

.如果你真的想愛神,請低頭看看自己手指上那枚結婚戒指;
 讓自己重新探索它所代表的意義,並學習熱情、瘋狂、持久、新鮮地去愛使你戴上這枚戒指的那個人

 這可能是一件你所能做的最屬靈之事。

===================================

※問題與討論※

.你覺得愛神和愛配偶哪個比較容易?

.你認同「使配偶歡欣」是結婚之人的責任之一嗎?
 如果是,你打算怎麼做?

.書中提到:「隨著社會結構日益瓦解,人們越來越執迷於為自己設想、為自己堅持、為自己爭取利益。」
 你覺得,我們可以如何避免落入「自我」的陷阱中?

.你覺得要去愛一個人,需要具備哪些美德?為什麼?
(書中提到「傾聽、耐心、謙卑、服事與忠誠的愛」)

===================================
上一篇:[書記] 《婚姻靈修學》 Ch.02 在婚姻中遇見神
下一篇:[書記] 《婚姻靈修學》 Ch.04 神聖的尊榮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