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神」,指的是「和神有親密的關係」,而非懂得神學知識
如果是這樣的話,每個基督徒,不都是能夠來帶人認識神的嗎?
.彼此相顧,spur,是馬刺,是會有點痛與不舒服,但可以提醒我們又不傷我們的
.聖言必有扎心之處,如果常常一片和樂,那麼可能就有禍了(生命不會改變)
.聚會是為了「彼此相顧」
.要常追念往日(過去的熱情 熱心)
.什麼是最好的?是否是「神喜悅」的? 我們的目標是「神喜悅」,而非「最好」
.「盡力」這個詞是抽象與空虛的,因為我們永遠都沒有「完完全全盡力」的可能
永遠,都還有「可以再盡力一點點」的空間。
.「你在與神同行嗎?」 生活與信仰一致 是個很好的答案。
.與神相交,流露出生命的馨香之氣,這是個很棒的畫面
.做事沒有信心,就「不可能」得到神的喜悅
.亞伯拉罕「不知往哪裡去」,其實和我們現在的「尋求神旨意」很像
人常常不斷求,想知道細節細節
但是,細節是一定永遠不夠的
.信心偉人的事蹟裡,很少提到他們的心情或感受,但如果看見他們當中也有「害怕」
就不會覺得他們離我們很遙遠了。
不是他們行,只是他們最後選擇了順服而已。
.挪亞的故事,其實是在當代做了很長一件在人看來愚昧的事
你是否有為神做過這樣看來愚昧的事呢?
.他們之所以抓住神,是因為如果不堅持,就什麼(連神)也都沒有了。
.「我已經悔改了」,但是舊經歷的影響仍然是持續存在著的。
.真正的客旅心態,會讓你不會很在意很多事情
回憶可以是甜美的,也可以是纏累的
所以,就連美好的回憶過去,也是要交託獻上的
.很多事情,我們經過了之後可以感謝神,但問我們是否願意再經歷一次,可能就不一定
.要記得,把最重要的事情,放在最重要的地方
.小心「撒拉生子的信心」,那其實和「詐騙集團」的運用是一樣的
一樣是讓你「深信不疑」,但,重要的是信心的對象是否可靠啊
.多多注意讓你「生氣」的事情,因為這可能就是你的以撒
(note:有人提到,會讓你生氣的事情往往是因為那是破壞你的計劃或預期的事情
關於這些事情,我們更需要多注意「為何這會讓我生氣」)
.獻上,是完全交給神,沒有可以再取回來,或著「其實不會失去」的期待
而是真正的「願你的旨意成就」
你要知道你真的會失去,也要真的覺得它已經失去了,這才叫獻上
至於上帝會不會還你,能不能「失而復得」,這就是上帝的主權與恩典了
但是絕對不能抱持著「上帝會還我」的心態來獻上
所以,什麼叫「獻上婚姻」?是否也真的表示接受了「不婚的可能性」?
還是我們的獻上只是「主啊,我願意等候你,聽你的,等下去,直到......」
還是「主啊,我願意把這個人獻給你,如果不是,請為我預備下一個....」
.婚姻不是離婚了就結束了喔!
婚約是還在的!
因為,神所配合的人,人不可分開,你們既然是在神面前讓神所配合的
人為的「解除婚約」,是沒有解除在上帝眼裡所看重的那個約定的喔!
.『只有一個有缺陷的基督徒,才能幫助人』
如果你的生命完全美好,你能幫助人的部份真的很有限,因為你很多痛苦處境都不懂
所以,生命中有缺陷,這才更是能夠被上帝使用的部份
不要和神求「做完全人」,而要和神求「做可以任意被神使用的人」
.「很多事情,故事還沒結束,但是感謝主,我可以和他一塊爭戰」
我們是否也常抱持著這樣子的態度,參與在他人的生命故事與爭戰中呢?
.摩西與撒拉,一開始其實都是小信、不信、自私,動機錯誤的
但希伯來書裡卻說他們是被神祝福與對神有信心,因著信的人
要知道
我們一定會犯錯,但是只要我們願意順服,被神使用
神都可以拯救使用我們,讓我們透過「後來的改變」讓先前的錯誤對我們「互相效力」
如果我們沒有後來的改變
如果摩西沒有後來的順服,他之前的過錯,其實就一點意義也沒有
「神後來的拯救,依然可以讓你過去的錯誤,變得有意義
重點是,你願不願意,來『使用』你人生中的污點,或著讓他成為你一生的羞愧?」
.如果我們被人傷害,還能抓住神,站起來,那你的傷害就可以變得有意義。
.別忘了,信心偉人們的「恐懼」的心情,客旅的心態,對天上的城的盼望
還有「馬刺」(spur)的彼此相顧
最後補充,我自己在思考來11:6這節時的一些想法
(我有舉手啊~老師沒看到我T__T)
希伯來書11:6
#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
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
這一節其實我看了很久,也一直在想一些東西
當然,這是一節很棒的經文,所以也鼓勵大家背起來
然後
我在想的有幾件事
1.人非有信 這裡的信,是指「信什麼」?
2.得神的喜悅 什麼叫得神的喜悅,如何是得神喜悅?
3.人沒有信心就不得神的喜悅嗎?
4.人有信心就一定得神喜悅嗎?
5.得神喜悅就一定代表有信心嗎?
問題很多,但我覺得比較有趣的是,什麼叫做得神的喜悅?
信心似乎是個量詞,但是當我們在說信心的時候
到底是在說1或0(有或沒有),還是在說0% ~ 100%(一種程度的表達)?
我自己的看法是,我們的信心是一種「程度」量詞
有時信心大,%數就會提高,有時信心小,%數就會下降
我們不是「不信的人」(0%)
而是常常是「小信的人」(信心%數低下)
當我們被聖靈充滿時,我們的信心指數會大大提高
靈命軟弱時,我們依然信,但是%數可能低下,容易在許多的事上因信心不足而動搖
所以,我想,信心有多少,是一回事
神的喜悅,是另一回事
當然,我們可以肯定的是,當我們對神很有信心的時候,神是會喜悅的
但,這樣說的話
會不會有另一方面,律法主義似的
「當我們的信心低落、小信時,神就不喜悅我們」呢?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
這句話如果只看這樣子,我想到的比較多是上帝嚴厲的指控
「如果你對我沒信心,我就不喜悅你!」
但,我想,這句經文似乎不該是這樣子解讀的
或著說,「人非有信」,並不是在單純地說「0與1的信心」可能會比較恰當
如果真要說,羅馬書14:23 也補充的很好
#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我們做事若不是出於信心而做,的確都是罪,也都是不討神喜悅的
(PS:這裡強調的是做一些事的動機喔
並不是在說什麼我做一些中性的事,如搭公車搭捷運吃飯買菜上廁所掃地etc等等
沒想到「我要帶著信心去做這些生活瑣事」就是罪,這就太過度延伸應用了)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
我想這句話要給人的,不是恐懼的律法
而更需要去思想的不該是「何為有信」
而是「何為神喜悅」的事
奉獻兩錢的婦人,是神所喜悅的(馬可福音12:43)
喜悅上帝的話的文士,是神所喜悅的(馬可福音12:34)
饒恕人是神所喜悅的
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是神所喜悅的(羅馬書14:17)
孝敬父母,幫助同學,給予貧窮者幫助,和警察先生說一聲「辛苦了!謝謝你!」
給予旁人鼓勵,散發愛心,憐憫憐恤受傷的人
這些也都是神喜悅的
我想,思考何為「神喜悅」的,然後去行
這是比較重要的
當然,是要帶著信心去行
可是如果哪天去行的時候「忘了帶信心去」,也不需要沮喪與定罪啊
因為我們的確不太可能在做每件事之前都先想到「我現在要帶著信心來做這件事」的啊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
如果想要討神喜悅,那就一定要有信心
但,這不代表只要不是帶著100%信心所做的事,神就全都不喜悅囉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
如果想要討神喜悅,那就一定要有信心
但,這不代表只要不是帶著100%信心所做的事,神就全都不喜悅囉
以上,最後的補充分享
希望自己這樣子的解讀與分享是無誤也符合聖經真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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