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改變帶來醫治》這本書時,看到一些相關的東西
覺得說的不錯,所以特別記錄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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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帶來醫治》 Ch.9 當我們沒有界限 P.232
「我的需要不重要。」
這個說法是不符合聖經的。
聖經告訴我們要捨己,但唯有我們先為自己負責,才能捨己。
我們必需先做自己生命的好管家,才能將生命給出去。
※思考※
如果我們不能對自己的生命負責
那,我們所說的,所用的「捨己」
究竟是真的「捨棄自己」,還是「捨棄別人」呢?
是真的「捨棄自己的好處的生命」,還是「捨棄這個別人在管理在負責的生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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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帶來醫治》 Ch.9 當我們沒有界限 P.237
「神不要我們擁有自己的生活。」
很多有界限問題的人,認為神要我們捨己並委身於祂,
就是我們對自己的生活無擁有權。這是不對的。
我們必預先擁有,才能給。否則,它並不屬於我們。
聖經及我們的經驗告訴我們,我們必須理解以上的要表,
我們才是一個自由委身於神的人,並成為一個有束縛的僕人,
也就是神的奴僕,我們才能自願地讓主人使喚。
※思考※
同樣的概念
如果我們並未先真的擁有自己,並未能夠先對自己負責
那,談什麼捨己,談什麼委身呢?
如果我們沒有自己,那,又怎麼可能可以捨己,或委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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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帶來醫治》 Ch.9 當我們沒有界限 P.237
『神要我們做真實的人並擁有我們自己。
只有在這時候,我們可以自由地選擇給出去並捨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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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點心得筆記,記在這裡與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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